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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市:截至2024年4月底风光装机557.8万千瓦

7月1日,辽宁朝阳市发改局公开关于对朝阳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0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朝阳市发改局表示,截至2024年4月底,全市风电光伏装机容量为557.8万千瓦,占全口径装机容量的72.3%。其中:风电290.95万千瓦,光伏266.85万千瓦。1-4月,清洁能源发电量35.404亿千瓦时,占同期总发电量的64.15%。

在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方面,朝阳市简化审批手续,对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能耗低、对环境和居民生活影响小的66千伏及以下项目可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无需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66千伏以上站内工程、底下电缆工程或不改变原路线路径的改造工程可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无需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详情如下:

关于对朝阳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0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王荣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着力建设重要的清洁能源供给地加快打造“清洁能源之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朝阳市清洁能源发展破局成势。截至2024年4月底,全市风电光伏装机容量为557.8万千瓦,占全口径装机容量的72.3%。其中:风电290.95万千瓦,光伏266.85万千瓦。1-4月,清洁能源发电量35.404亿千瓦时,占同期总发电量的64.15%。

一、编制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2023年9月,《朝阳市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印发。规划从我市基本情况、当前机遇和挑战、空间布局、重点任务等方面入手,加快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生产基地建设、打造高端装备产业集群、创建绿色低碳智慧示范城市,从制度建设层面优化新能源总体布局,为我市推动新时期能源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重要的清洁能源供给地建设,加快打造清洁能源之都提供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二、简化电网项目核准审批手续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21〕17号)要求,我市按照“规范标准、简化程序、依法核准、做好服务”原则,优先为电网建设项目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构建“绿色通道”。对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能耗低、对环境和居民生活影响小的66千伏及以下项目可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无需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66千伏以上站内工程、底下电缆工程或不改变原路线路径的改造工程可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无需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三、推进在建项目建设进度

全力推进在建风电项目建设,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一是在建风电项目。确保华润100万千瓦、国能60万千瓦等9个在建风电项目2024年年底前全部并网发电。9个项目总投资118.82亿元,截至4月底已完成投资78.57亿元。二是抽水蓄能项目。推动朝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朝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于2024年3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计划总投资94.62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3.2亿元。三是协调储能项目建设指标。市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会议议定:对前期工作进展缓慢的新型储能项目要及时清理。同时,对于承诺无需等待国省政策出台、获得指标后即可开工建设的新型储能项目,要统筹协调建设指标配置给该项目,推进我市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进度。

四、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

推动第一批负荷新能源一体化200万千瓦新增风电项目年底前开工建设,做好第二批“两个一体化”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积极争取省里为我市下达150万千瓦光伏治沙指标,推动光伏治沙项目开展;持续跟踪国省有关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政策,适时启动项目建设工作;全力推进500千伏川州、利州变系列输变电工程建设,加快谋划实施川州变二期、惠州变500千伏变电站工程项目,提高我市电网承载和输送能力;积极参与谋划以朝阳为起点的电力外送通道建设,争取将该项目列入国家电力建设计划。

五、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

《省发展改革委 省电力公司关于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通知》(辽发改能源〔2024〕67号)文件明确: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要与开发区域内电网建设、用电负荷相协调,要根据本地区电力需求及电网情况,按季度计算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合理安排分布式光伏备案规模和建设时序。同时,要大力发展分布式智能电网,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着力提升配电网接入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探索开展适应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直流配电网工程示范。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